根據2025年最新稅收政策,個體工商戶增值稅減免政策主要包括以下核心內容,結合適用范圍、稅率標準及地方性優(yōu)惠進行詳細說明:

📌 一、核心減免政策
“雙免”政策(增值稅全免)
- 適用范圍:年銷售額≤120萬元(季度≤30萬元)的個體工商戶,開具增值稅普通發(fā)票。
- 綜合稅率:0%,無需申報納稅(但需按時完成稅務申報)。
小規(guī)模納稅人增值稅優(yōu)惠
- 免稅門檻:月銷售額≤15萬元或季度≤45萬元,免征增值稅(政策延續(xù)至2027年底)。
- 超門檻稅率:超過免稅額度部分,按1%征收增值稅(2025年暫執(zhí)行)。
- 附加稅減免:月銷售額≤10萬元時,免征教育費附加及地方教育附加。
💼 二、大額個體戶增值稅政策(年銷售額120萬-500萬元)
個體工商戶若年銷售額超過120萬元但未達500萬元(小規(guī)模納稅人上限),適用以下核定征收政策:
個體戶類型 |
開票額度 |
增值稅率 |
個稅率 |
綜合稅率 |
政策依據 |
服務型個體戶 |
≤500萬元 |
1% |
0.25%-0.7% |
1.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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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易型個體戶 |
≤500萬元 |
1% |
0.15%-0.5% |
1.2%-1.5% |
|
1039外貿個體戶 |
≤15萬美元 |
免征 |
0.13%-0.4% |
0.1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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稅收園區(qū)核定戶 |
≤500萬元 |
1% |
0.3%-0.6%(減半后) |
1.36%左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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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
- 服務/貿易型個體戶的個稅按核定征收,部分地區(qū)(如河南)可低至0.3%;
🌍 三、地方性特色政策
稅收園區(qū)低稅率
- 河南、成都等地園區(qū)針對入駐個體戶提供個稅核定稅率0.3%-0.6%,綜合稅負約1.36%(增值稅1% + 個稅0.3% + 附加稅0.06%)。
- 要求:需注冊在指定園區(qū),業(yè)務真實且符合“四流合一”(合同、資金、票據、物流一致)。
特殊群體優(yōu)惠
- 退役軍人創(chuàng)業(yè):2027年底前,從事個體經營的自主就業(yè)退役士兵,3年內按每年24000元限額扣減增值稅及附加稅。
⚠️ 四、政策適用條件與注意事項
開票與申報規(guī)范
- 即使免稅,也需按期申報(如未申報可能被列入稅務異常名單)。
風險防范
- 業(yè)務真實性為首要前提,避免虛開發(fā)票或資金流異常;
💎 總結
2025年個體戶增值稅減免以“雙免政策”(年120萬內0稅負)為核心,輔以大額核定征收(綜合稅率1.2%-2%)和地方性低稅率園區(qū)政策。建議結合經營規(guī)模選擇注冊地,并嚴格合規(guī)管理。政策動態(tài)性強,需關注年末是否延續(xù)1%增值稅率(當前執(zhí)行至2025年底),可咨詢當地稅務機關獲取實時口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