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認定馳名商標需要提供的證明材料: (1)證明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知曉程度的有關材料; (2)證明該商標使用持續(xù)時間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使用、注冊的歷史和范圍的有關材料; (3)證明該商標的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xù)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的有關材料,包括廣告宣傳和促銷活動的方式、地域范圍、宣傳媒體的種類以及廣告投放量等有關材料; (4)證明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記錄的有關材料,包括該商標曾在中國或者其他國家和地區(qū)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有關材料; (5)證明該商標馳名的其他證據(jù)材料,包括使用該商標的主要商品近三年的產量、銷售量、銷售收入、利稅、銷售區(qū)域等有關材料。 《商標法》第十三條規(guī)定,為相關公眾所熟知的商標,持有人認為其權利受到侵害時,可以依照本法規(guī)定請求馳名商標保護。就相同或者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未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容易導致混淆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就不相同或者不相類似商品申請注冊的商標是復制、摹仿或者翻譯他人已經在中國注冊的馳名商標,誤導公眾,致使該馳名商標注冊人的利益可能受到損害的,不予注冊并禁止使用。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申請認定馳名商標需要提供哪些必要的證明材料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