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權轉讓需要繳納印花稅。 
在中國,股權轉讓行為屬于印花稅的征稅范圍。具體規(guī)定如下:
征稅依據:
-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印花稅法》及其實施條例,股權轉讓屬于“產權轉移書據”稅目。
納稅人:
- 轉讓方(賣方) 和 受讓方(買方) 都是印花稅的納稅人,雙方都需要繳納印花稅。
稅率:
- 適用“產權轉移書據”稅目下的稅率,為價款的萬分之五(0.05%)。
- 也就是說,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需要按照股權轉讓協議或合同中載明的股權轉讓價款(金額)乘以0.0005來計算應繳納的印花稅。
- 例如:轉讓價款為1000萬元人民幣,則轉讓方需繳納印花稅5000元,受讓方也需繳納印花稅5000元,合計繳納印花稅10000元。
計稅依據:
- 通常是股權轉讓協議(合同)中所載明的股權轉讓價款(金額)。
- 如果協議或合同中沒有明確金額或者金額明顯偏低且無正當理由的,稅務機關有權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的規(guī)定進行核定。
關鍵點:
- 雙方納稅: 轉讓方和受讓方各自繳納萬分之五的印花稅,是“雙邊征收”。
- 非上市公司股權: 上述規(guī)定主要適用于非上市公司(有限責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權轉讓。
- 上市公司股票: 在證券市場上買賣、繼承、贈與的上市公司股票(A股、B股)所涉及的印花稅(通常稱為“證券交易印花稅”)有其單獨的規(guī)定。目前(截至2025年7月)證券交易印花稅僅對出讓方(賣方) 按成交金額的千分之一(0.1%) 征收,受讓方(買方)不再征收。
總結:
對于非上市公司的股權轉讓:
- 納稅人: 轉讓方(賣方)和受讓方(買方)均需繳納。 (即雙邊各萬分之五)
重要提示:
- 稅收政策可能隨時間調整,請在進行股權轉讓前務必咨詢當地稅務機關或專業(yè)的稅務顧問,以獲取最新的、準確的稅收規(guī)定和操作流程。
- 涉及金額較大的股權轉讓,稅務處理可能更復雜,強烈建議尋求玖邀開業(yè)專業(yè)稅務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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