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上海注冊外資公司時,外資股東需根據(jù)其類型(個人或企業(yè))提供以下材料,并遵循相關公證、認證及翻譯要求: 一、外資股東為個人 1. 身份證明 - 護照或其他國際有效身份證件的復印件(需與原件核對)。 - 公證認證:護照需經股東所在國公證機構公證,并經中國駐當?shù)厥诡I館認證(若所在國為海牙公約成員國,可辦理海牙認證)。 2. 資信證明 - 由外資股東所在國銀行出具的近期(通常6個月內)資信證明,需包含賬戶狀況、信用評級等信息,并經過公證認證。 3. 住址證明 - 個人住址證明(如水電賬單、銀行對賬單等),需翻譯為中文并公證認證。 4. 授權委托書(如委托代理人辦理) - 若股東不親自辦理,需提供經公證認證的授權委托書及代理人身份證明。 二、外資股東為企業(yè) 1. 主體資格證明 - 公司注冊證書(Certificate of Incorporation)或營業(yè)執(zhí)照,需經所在國公證機構公證及中國使領館認證。 - 公司章程(Articles of Association)及董事股東名冊,需公證認證。 2. 資信證明 - 銀行出具的資信證明(需體現(xiàn)良好信用記錄及足夠出資能力),需公證認證。 3. 法定代表人證明 - 法定代表人護照復印件及簽字樣本,需公證認證。 4. 股權結構圖 - 需披露至最終自然人股東或政府機構,并說明控制權關系。 5. 董事會/股東會決議 - 同意在中國投資的決議文件,需公證認證。 三、通用材料 1. 翻譯要求 - 所有外文文件需由有資質的翻譯機構譯為中文,并加蓋翻譯章。 2. 出資證明 - 如為貨幣出資,需提供銀行出具的存款證明;如為實物或知識產權出資,需提供評估報告。 3. 行業(yè)審批文件(如適用) - 若涉及限制類行業(yè)(如教育、金融等),需提前取得商務部或發(fā)改委的核準。 4. 其他文件 - 公司名稱預先核準通知書、租賃合同(上海注冊地址證明)等。 四、注意事項 1. 公證認證流程 - 非海牙成員國:當?shù)毓C → 外交部認證 → 中國使領館認證。 - 海牙成員國:辦理海牙認證(Apostille)后可直接使用。 2. 時效性 - 部分文件(如資信證明)需在提交時仍處于有效期內(通常6個月)。 3. 政策變動 - 根據(jù)中國外資準入負面清單,部分行業(yè)可能受限,建議提前咨詢專業(yè)代理機構或當?shù)厥袌霰O(jiān)管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