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可以參與投標。 首先,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第二十五條的規(guī)定,投標人是響應招標、參加投標競爭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這個規(guī)定下,分公司作為總公司的分支機構,雖然不具備獨立的法人資格,但仍屬于“其他組織”的范疇,因此有資格作為投標人參與投標。法規(guī) 其次,雖然分公司不是獨立法人,但它是總公司的一個組成部分,可以在總公司的授權下使用總公司的資質進行投標。這在實際操作中是常見的做法,也是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雖然分公司可以參與投標,但它必須滿足一定的條件。例如,分公司必須依法設立并領取營業(yè)執(zhí)照,具備承擔招標項目的能力,并符合招標文件對投標人資格條件的規(guī)定。此外,如果招標文件對投標人的組織形式有特定要求,分公司也需要滿足這些要求才能參與投標。法規(guī) 綜上所述,分公司可以參與投標,但必須獲得總公司的授權,并使用總公司的資質。同時,分公司還需要滿足招標文件和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條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