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公司的文件是不能直接在內地使用的,如果在內地設立辦事處的話,需要用到的香港公司文件就必須進行香港律師公證。 香港律師公證就是香港公證人都是香港的執(zhí)業(yè)至少7年以上的并且通過公證人考試的律師擔任,公證人名冊備案于香港高等法院。 香港公司文件在內地使用需進行以下操作: 先經(jīng)中國委托公證人公證,然后公證后的文書必須經(jīng)過指定部門「審核、登記和加章轉遞」后才具有法律效力,受中國法律保護,才能送往中國內地使用。 除此之外,與內地企業(yè)或其它經(jīng)濟組織簽訂合同,如合資、合作經(jīng)營企業(yè)合同、補償貿易合同、貨物買賣合同、借款合同、融資租賃合同、土地使用權出讓轉讓合同、房產(chǎn)買賣、租賃合同、工程承包、企業(yè)承包合同等;參加國際招標、參與訴訟及申請商標、外觀設計及發(fā)明注冊;辦理內地授權委托書收費包括:公證文書正本、附件、代支雜項等以上事項都需辦理公證才可。而且上述事宜都可以采用授權委托來辦理,就是說不需要本人親自去辦理。 香港律師公證的流程 1、確認辦理公證的用途及公證使用地點(需注明國家、省份、城市); 2、與用證單位確認需要公證的文件(只要用證單位承認香港律師所做公證,即可委托香港律師辦理相關公證類型); 3、司法部門任命香港中國委托公證人出具委托公證文書證明文件; 4、制作公證文件; 5、中國法律服務(香港)有限公司電腦登記-公證文件加章轉遞; 6、領取證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