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可以憑借知識產權作價出資嗎 可以。 【案例簡介】 自然人甲通過向其他股東借款,于2007年7月4日將52萬元存入C公司賬號,并與自然人乙、A公司、B公司共同出資設立了C公司。2008年12月1日及12月5日,甲與C公司簽訂了《專利權轉讓協(xié)議》與《補充協(xié)議》,約定甲以人民幣一百元的價格轉讓涉案專利的專利權,C公司以人民幣一百元的價格受讓涉案專利專利權;且甲將本項專利權按“專利權轉讓協(xié)議”轉讓給C公司,以此作為知識產權作價出資,構成公司的技術方并贖回其他股東以借款形式代為墊付的貨幣投資。現(xiàn)甲與C公司對于甲是以現(xiàn)金向C公司出資還是以涉案專利權出資及涉案專利權歸屬產生糾紛,并訴至法院【(2014)高民終字第731號】。 【律師解析】 《公司法》第二十七條規(guī)定,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對作為出資的非貨幣財產應當評估作價,核實財產,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價。法律、行政法規(guī)對評估作價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因此,股東是可以憑借知識產權作價出資的。 本案中,結合《轉讓協(xié)議》及《補充文件》所記載的全部內容分析,甲在C公司注冊成立之初,系以技術進行入資,獲得公司相應股份比例,甲所持有股份的認繳額由其他股東進行墊付,由此甲所持有涉案專利的實際對價系獲得C公司相應的持股比例。因此,甲應當配合C公司將涉案專利的專利權人變更為C公司。 【法條鏈接】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第二十七條 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 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三)》第九條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的關于的股東可以憑借知識產權作價出資嗎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