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專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 從法律上說,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合同簽署的效力方面沒有差異,公司之所以在公章之外,還另行刻制合同專用章,主要原因如下: (一)因為公司公章與公司合同專用章在使用與管理上存在區(qū)別。 第一、二者的管理部門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第二、用途范圍及效力不同。公司合同專用章專用于合同的簽訂,其效力僅限于合同簽訂。公章則具有代表公司的功能,其效力除了合同的簽訂以外,還可涉及及于公司一切事務,如文件、通知及證明等,具有行政管理作用。 (二)因為公司的合同工作具有常規(guī)性、專業(yè)性、使用合同專用章可以實現合同的專項管理,更好地控制合同風險。 因此公司在簽訂合同時加蓋合同專用章,可以使得合同生效經過法律部門人員的審查把關,能夠有效防止合同不經法律審查就直接對外簽訂生效問題的出現,能夠更好的建立和完善合同避險制度,嚴格把控合同簽訂時的法律風險。 二、刻制合同專用章要帶哪些證件 拿著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法人身份證,先到公安局登記備案,公安局開出證明后,到指定的地點刻章!以上需原件及復印件! 三、合同專用章和公章的區(qū)別是什么 (二)使用范圍不同 1、公章適用范圍廣泛,涵蓋合同章 2、合同章只能在合同上有用,不能辦其他事 (三)執(zhí)章人不同 1、一般公章由公司的法定代表人執(zhí)掌,法定代表人如果把法定代表人章與公章一同使用就代表公司行為 2、合同專用章可由法人執(zhí)掌,也可由專門的合同人員負責保管 (三)管理部門不同 1、公司合同專用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法律部門,公司公章的管理部門一般為公司的綜合管理部門 2、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在現行的立法和司法實踐中,審查是否蓋有法人公章成為判斷民事活動是否成立和生效的重要標準 (四)權力和確認力不同 1、公章在所有印章中具有最高的效力,是法人權利的象征。凡是以公司名義發(fā)出的信函、公文、合同、介紹信、證明或其他公司材料均可使用公章 2、合同章是單位對外簽訂合同時使用,可以在簽約的范圍內代表單位,單位需承受由此導致的權利義務,公章可以代替合同專用章使用 (五)刻制不同 1、公安部對辦理刻制印章的手續(xù)未作統(tǒng)一規(guī)定,各地公安機關對刻制印章手續(xù)的規(guī)定有所不同,根據刻制印章的種類不同,手續(xù)也不一樣 2、合同專用章由公司名稱:xxxx有限公司 合同專用章幾個字組成,合同專用章專門用于簽訂經濟合同,合同專用章有圓形和橢圓形兩種。 以上是玖邀開業(yè)網小編為您整理公司專用章和公司合同章的效力的內容,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