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財務造假要承擔什么法律責任 按照我國對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制度的相關規(guī)定,上市公司必須定期發(fā)布其財務報告。我國對上市公司的監(jiān)管也非常嚴格。相關部門一旦發(fā)現(xiàn)上市公司財務作假,即會對上市公司給與一定的處罰。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尚不構成犯罪的,相關審計人員的從業(yè)資格也可能會被取消,并處一定罰金。投資者也可通過法律途徑向?qū)徲嬎髻r。 【法律依據(jù)】 《會計法》第四十三條規(guī)定,偽造、變造會計憑證、會計帳簿,編制虛假財務會計報告,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有前款行為,尚不構成犯罪的,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財政部門予以通報,可以對單位并處五千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的罰款;對其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可以處三千元以上五萬元以下的罰款;屬于國家工作人員的,還應當由其所在單位或者有關單位依法給予撤職直至開除的行政處分;其中的會計人員,五年內(nèi)不得從事會計工作。 |